新聞來源:本站發布日期:2021-06-16 14:45:03發布人:admin
一、項目編號:2021CGSF060
二、項目名稱:安徽省銅陵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2021年道路交通設施維護項目
三、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四、中標(成交)信息:
中標(成交)供應商名稱:安徽川仁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中標(成交)供應商聯系地址:合肥市包河區宿松路與祁門路交口綠地中心E座618-619室
中標(成交)折扣率:單價招標,中標費率為57.00% (中標總價約為105萬元)
五、主要標的信息:無
六、中標人(成交供應商)承諾的業績:無
七、評審專家(單一來源采購人員)名單:查達平、吳玲麗、周琴、李尚俊、韓寶民
八、代理服務費收費標準:詳見招標文件
代理服務費收費金額:1.5萬元
九、公告期限: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 1 個工作日
十、其他補充事宜
1、供應商對中標(成交)結果有異議的,中標(成交)公告期滿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提出質疑,逾期不予受理。
2、關于采購文件中非通用條款部分方面及評標結果的質疑向采購人提出,采購人在七個工作日內作出答復,關于采購文件通用條款部分以及采購程序方面的質疑向銅陵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提出,由中心作出回復。
3、質疑供應商對答復內容不滿意的或受理單位未在規定時間內作出答復的,可在答復期滿后十五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提出投訴。省級預算單位的項目向安徽省財政廳政府采購處提出投訴。
十一、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財政部《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等法律法規,現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質疑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質疑人的名稱、地址、郵編、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2、采購人名稱、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包別號(如有);
3、被質疑人名稱;
4、具體的質疑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必要的法律依據;
7、提起質疑的日期。
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加蓋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該政府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
2、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定時限的;
3、質疑材料不完整的;
4、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5、對其他供應商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質疑,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十二、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稱:安徽省銅陵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地址:銅陵市泰山大道1277號
聯系人:姚警官
聯系方式:0562-2188021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社會代理機構名稱:安徽陽光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銅陵市銅官區銅井路西段796號(公交總公司對面)東宸酒店16層
聯系人:吳工
聯系方式:0562-2808102
3、項目聯系方式
聯系人:姚警官
聯系方式:0562-2188021
附件:招標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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